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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开展“诚信之城”创建活动涉及六方面内容
来源:郴州文明网       责任编辑:骆斐       发表时间:2020-06-08

  6月4日,记者从郴州市文明委获悉,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为郴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社会环境,郴州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诚信之城”创建活动。

  该市力争“诚信之城”创建工作到2022年达到以下目标:整合地方社会信用信息资源,以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和公务员诚信档案平台以及律师、医生、教师等重点人群的诚信档案平台为核心的信用信息平台规范建立,涉及的各类组织、人群范围逐步扩大,内容不断完善;社会信用服务行业稳步发展;信用政策体系初步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基本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和信用评价系统、信用监管体系初步建成;政府的公信力和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广泛形成;偷逃税款、恶意合同违约、故意拖欠债务、商业欺诈、假冒伪劣等失信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秩序明显好转,社会发展环境、社会风气得到根本性转变,“诚信之城”的知名度、美誉度显著增强。创建活动包括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共享、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大力开展诚信示范创建活动等六方面内容。

  链接:

  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根据国家出台的各领域信用建设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郴州市实际情况,在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餐饮、劳动用工、政府采购、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治理、房地产遗留问题等领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

  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17〕11号)文件精神,加快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认定依据、标准、程序、异议申诉和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以相关司法裁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结果为依据,按程序将涉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分级分类的监管措施。加快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失信行为反复出现、易地出现的问题。加强失信惩戒力度,包括依法依规限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股票发行、招标投标、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享受税收优惠等行政性惩戒措施,限制获得授信、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等市场性惩戒措施,以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行业性惩戒措施。设立常态性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定期向各部门下发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红黑名单。

  加强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共享

  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力度,更新完善部门信用信息目录。充分发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归集共享作用,将市场主体基础信息、执法监管和处置信息、失信联合惩戒信息等与相关部门业务系统按需共享,对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做到“应归尽归”,形成全面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推进郴州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与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大郴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市级行政处罚和电子监察系统平台等部门行业信息系统全面对接。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7天公示”制度;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会员信用记录,开展信用承诺、信用培训、诚信宣传、诚信倡议等,将诚信作为行规行约重要内容,引导本行业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

  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

  加紧出台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加强“红黑名单”数据归集,在“信用郴州”网站定期发布。每月定期在《郴州日报》等新闻媒体公布最新的“红黑名单”数据,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邀请媒体记者参加,扩大诚信宣传。

  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精神,针对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和互联网金融风险,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扶贫脱贫失信问题,无证行医、非法医疗问题,假药问题,拖欠工资问题,“不合理低价游”,逃税骗税和“假发票”问题,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交通运输失信问题,论文造假、考试作弊,骗取保险问题,非法社会组织,慈善捐助失信问题,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假彩票”问题,假球黑哨、使用兴奋剂问题等19项,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加强集中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失信行为,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整改,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各相关单位每年6月、9月、12月底将治理情况报郴州市发改委。

  大力开展诚信示范创建活动

  大力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企业、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郴州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发挥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引导推动作用。对创建成功的示范典型在政策上给予优先、优惠,表彰鼓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先行先试者,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在各新闻媒体宣传推介各类诚信典型、诚信事迹,剖析联合惩戒案例。加强青少年、企业家、重点职业群体的诚信教育,加大信用管理和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来源:郴州日报 通讯员 骆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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