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发现它的时候,它好像受伤了,一直在原地挣扎,飞不起来,晚上很冷,我们就决定先把它带回家。”1月14日晚,郴州市汝城县井坡镇4个中学生周末放假一起在林中玩耍时,捡回了一只受伤的怪鸟,通过查询网络,得知这只怪鸟竟是国家珍贵野生动物,几个孩子马上报了警。
汝城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学生家中,见到“怪鸟”后,民警向学生介绍,这只怪鸟叫猴面鹰,目前已经濒临灭绝,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表扬了孩子们积极救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并给他们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他们违法猎捕和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
经过两天的医疗救助,猴面鹰已经恢复健康,具备了野外生存能力。1月16日下午,民警将猴面鹰带到林区进行放生。近年来,汝城县森林公安通过强化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公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来源:郴州新闻网 通讯员 蒋良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