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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创文“五个100”文艺作品征评活动工作方案
来源:郴州文明网       责任编辑:王丽丽       发表时间:2017-07-06

  为进一步推进郴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经研究,由市文明办、市文联联合开展郴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个100”文艺作品(童谣、故事、书法、摄影、公益广告)征评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市文明办、市文联

  承办单位:市书画院、《郴州风》编辑部

  二、作品类别和主要内容

  1.作品类别:100首童谣、100个故事、100幅书法、100幅摄影、100幅公益广告。

  2.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郴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际,突出郴州元素和郴州地域文化特质,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传统美德、雷锋精神、良好家风、文明旅游、文明礼仪、生态文明、法制观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为主要内容,创作一批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贴近大众审美情趣的文艺作品。

  三、征稿时间

  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8月15日。

  四、作品要求

  1.童谣

  作品要求健康向上、通俗易懂、简洁明快,体现童心童趣,富有时代气息。

  2.故事

  围绕我市 “好人之城”建设,反映郴州好人好事的真实文明故事,字数在1000字以内,要求情节生动,意味深远。

  3.书法

  以古今咏家规、家训、家风的诗词、楹联、文赋为主,兼及积极向上的人生格言、警句等。书法含篆刻(不含硬笔字),书体不限。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横竖不限,其中小楷、小行草等小字作品不超过68×68cm,凡超长超宽的不予评选。

  4.摄影

  要求抓拍郴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最美瞬间”。单幅、组照、彩色、黑白均可。照片一律制作成7英寸,组照每组不超过9张。同时发电子文档(jpg格式不少于3M)。

  5.公益广告

  作品既可融合摄影、剪纸、年画、雕刻等传统元素,也可创作卡通、漫画等时尚元素。同时附百字以内创意说明。

  五、投稿要求

  1.应征内容必须原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已在市内外各种大赛获奖的作品不能再投稿。

  2.所有来稿请在作品背面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童谣、故事作品统一采用A4纸打印,或发电子稿至投稿邮箱。书法、摄影、公益广告类送件须妥善包装,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如邮寄或快递请在信封上注明“五个100”征评字样。

  3.本次征集活动不收报名费、评审费。作品自备原件,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4.举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等使用权、出版权,保留作者署名权。

  5.凡报送作品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评要求的各项规定。

  六、投稿方式

  收件地址:湖南省郴州市飞虹路1号市文联大楼四楼办公室,收件人:黄信粼,电话:17775115422、0735-2871843。电子邮箱:czfbjb@126.com。

  七、评审及表彰办法

  由市文明办、市文联组织相关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每个门类分别评出入选优秀作品100件,其中一等奖各3件、二等奖各5件、三等奖各10件。根据来稿数量和质量,可对入选作品具体数量作适当调整。获奖和入选作者将颁发证书和创作稿费。部分获奖入选作品将结集出版,并陆续在《郴州日报》、《郴州风》择优刊发。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相关协会要把此次征评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作为参与和支持郴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际行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荐主题突出的优秀文艺作品。

  2.创新载体、务求实效。要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积极参与此次征评活动,努力扩大征评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保质保量完成本次征评活动的各项任务。

                                                    郴州市文明办

                                                    郴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7月6日

  附件:关于印发《郴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个100”文艺作品征评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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