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爱国率市人大常委会到汝城县开展《郴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
活动现场。图片来源:汝城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张爱国一行先后来到泉水镇三星村、大坪镇上祝村、大坪镇政府政务大厅,通过实地察看、现场问询、查阅资料,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法规知识宣传普及、宅基地审批等情况。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汝城县贯彻实施《条例》的有关情况汇报。近年来,汝城县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要求,把规范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作为提升城乡形象、强化国土保护、改善人居环境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张爱国对汝城县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指出现场很好、工作很实、经验很宝贵的充分肯定,并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提出几点建议:一要广泛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二要提升认识。以严格的责任、有力的行动,扎实推进《条例》落地见效;三要强化服化。规范引领,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来源:汝城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通讯员 朱忠达 李谷娇 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