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把这些学到的看到的文件和资料都会宣传给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做到人人有责,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做到义务宣传”,家住郴州电厂的居民王大姐激动的告诉笔者。12月27日,市城管支队北湖大队燕泉中队宣传员黄小娟联合北湖区燕泉街道振兴社区工作人员到居民家中、临街门店等,上门面对面服务解读宣传《郴州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据悉,为了宣传《郴州市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管和社区工作人员采取几人一组分工合作,挨家挨户到辖区居民家中和临街门店进行宣传。在辖区内的门面进行宣传时,工作人员发现有商户在地面设置空调外机,存在安全隐患,就耐心向商户讲解《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内容: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装饰装修小搭建速阳(雨)棚或者安装空调外机,防护网,窗栏等设施装备,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不得擅自在屋顶及其两侧搭建构筑物,不得在地面设置空调外机以及临街排放空调冷凝水。临街建(构)筑物的门窗,阳台,平台,外走廊不得吊挂,晾晒,搁置有碍市容的物品。
通过这种走家串户的宣传方式,可以让辖区群众更好了解新条例的具体内容,避免在执法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冲突和误会,让工作更为顺畅地开展起来,也受到了辖区居民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来源:北湖区燕泉街道 通讯员 谢丽萍 姚润霞 陈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