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召开法院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郴州中院对2017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桂阳法院喜获全市“优秀人民法院”称号。
2017年,该院围绕机制立院、改革强院的工作思路,勇于实践,开拓进取,在规范管理、队伍建设、司法绩效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为桂阳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257件,审结4989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485件,审结439件;受理民商事案件3230件,审结2637件;受理行政案件414件,审结373件;受理执行案件2070件,执结1491件。该院司法宣传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在全市法院系统综治考评中并列第一;在湖南省综治工作民意调查中,位列全市法院系统第二;司法警察大队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五星级警队”。
“优秀人民法院”荣誉的取得,是对桂阳法院工作成绩的肯定,更是再鼓干劲的号角。新的一年,面对日益繁重的办案压力,桂阳法院全体干警将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新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强化改革创新,强化使命担当,持续聚焦审判主业,不断破解执行难题,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次一同受表彰的还有桂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小琳同志被评为“优秀法院院长”,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一庭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宁建道、黄渊强、黄杰三名同志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来源:桂阳县文明办 通讯员 王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