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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干部要做严以用权的表率
来源:       责任编辑:何 重霖       发表时间:2015-10-26

“严于用权”是“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三严三实”的关键环节,是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基本要求,也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工作提供了遵循。组工干部是管干部的干部、是管党员的党员,“严于用权”对于组工干部来讲,这是工作所需,职责所在,保障所为。

一、严在心中有戒

选拔任用干部是组工干部手里一项特殊的权力,也是风险最大的权力之一。“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 要正确行使权力,首先要知道权从何来。习总书记在“三严三实”集中学习会上强调:“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作为组工干部必须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关切作为指向,严格端正权力观,做到心中有戒。其次,要用权有度。用人是组工干部的重要职责,从严用人是组织工作的本质要求,公道正派是用人基本原则。要确保公道正派,就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确定的原则和要求,坚持群众公认、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干部能上能下的政策规定,并结合实际,切实保证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能“上”去,群众公认不合格的干部能拉“下”来,坚持用作风好的人,大胆起用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其三,用权有戒。察人识人的权力是组织授予的,是履行职责所赋予的,为此必须尊重权力,敬畏权力,不滥用权力。只有怀有敬畏之心,才会知所避、知所守、知所止。

二、严在遵纪守规

要做到“严以用权”,必须遵守纪律,守住规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首先要守规矩。组工干部是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在“用权”时首先必须恪守党的规矩,将党的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严以用权”。要守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两条红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的各项决定。其次,要严格执行组织纪律。组织工作有一套非常严密的程序,缺少哪一项程序,都会对整个组织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因此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履行程序不变通”。尤其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用人标准,把好程序关,以严密的组织程序把优秀干部选拔出来,坚决维护程序的不可变及组织人事纪律的不可越。其三,要树立法制思维。党纪国法是最大的规矩。组工干部也是法制建设的履行者,紧紧围绕依法治国要求扭紧思想、行动绳子,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入手内外兼修,提升法治素养;必须带头用法治思维作决策,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做到知行并重;必须用法治思维严格要求,用法治思维选人用人,用法治思维服务群众,用法治思维改革创新。

三、严在自律担当

组工干部是管党员的党员,讲党性是核心,失去党性就失去了根本,如果自己党性不强,没有自律意识,就很难做到“从严用权”。讲党性,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政治定力。要对党忠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组工干部的“十严禁”等纪律要求内化为每一名组工干部的自觉行动和自律准则。要提升道德境界,把修德、立德作为终身课题去实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用良好的德行树立标杆和示范。同时要敢于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作为组工干部,要敢于较真,敢于反映真实情况,对领导推荐的不合适人选要敢于提出不同意见;对有争议的干部要敢于实事求是评价;对老实干事的干部要敢于主持公道;对不称职的干部要敢于提出降免建议,始终做到做到公平不倾斜,公正不护短,公道不藏私,以公正律己,以公正服人,树立良好的组工干部形象。

(作者系北湖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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