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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资兴检察院举行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签订仪式
来源:郴州文明网       责任编辑:丁圆圆       发表时间:2018-04-20

签订仪式活动现场。图片来源:资兴市人民检察院

逐一上交责任状。图片来源:资兴市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到实处,4月16日上午,郴州资兴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仪式,院领导及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逐一递交了《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雨林主持会议,资兴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了签订仪式。

  《责任状》要求,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严格遵守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适时安排廉政党课,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经常性廉洁从检教育。各内设机构负责人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应当追究责任。

  李雨林重申了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承担的各项责任,要求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他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规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履行职责的制度。班子成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部门“第一责任人”,要以上率下,明确自已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处的位置,以及承担的责任,牢固树立高线和底线意识。

  签订仪式后,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樊坚华宣读了《办公室作风建设相关要求》,把全面从严治检引向深入,进一步扎实推动2018年资兴检察院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来源:资兴市人民检察院 黄钰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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