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捷报频传: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继续保持“市级平安单位”,获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接踵而至的荣誉背后,是市检察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强化队伍建设、文化建设三者的深度融合。
在服务郴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服务郴州经济发展“24条意见”、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0条措施”。仅2017年,该院就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149件208人,起诉192件325人,并对所查办的涉企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实施经济影响风险评估,有效防止“办了案子、垮了企业”的情况发生;同时,出台服务和保障生态郴州建设“9条措施”,为美丽郴州建设按下了司法保护的“快进键”;在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设立检察联络室,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起诉67件102人;在东江湖设立生态保护检察局,办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26件51人。
此外,市人民检察院大力开展文化育人工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干警的工作和生活之中。该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主题庭院进行提质改造,市检察院庭院、楼道、走廊、食堂、球场上,大大小小、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展板随处可见;大力开展“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评选、“树学风、传家风、弘新风”座谈会等主题活动27个;积极组织开展 “交通文明劝导”“无偿献血”“公益捐献”等专项活动65次,市检察院机关文明志愿者注册人数98人;开展“拒绝邪教”“远离毒品”活动,市女检察官协会成立“禁毒妈妈”联盟,与市妇联联合开展禁毒防毒宣传教育活动;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举办“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来源:郴州日报 记者 陈建平 通讯员 许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