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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僵尸车” 影响了城市文明
来源:郴州文明网       责任编辑:梁焕鑫       发表时间:2017-12-21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在郴城,公共停车场、停车位资源越发稀缺,“停车难”渐渐成为一个新的城市问题。然而,一些人却把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当成自家的车位,长期停放废弃车辆。这些车辆长期霸占着免费车位,有的外观锈迹斑斑、破败不堪,有的车窗破损、落满灰尘,被市民称为“僵尸车”。一辆又一辆的“僵尸车”,挤占了有限的停车资源,影响了其他市民的正常停车需求,进一步加剧了“停车难”问题,除严重影响交通通行,存在自燃自爆等安全隐患外,还是城市中的新型垃圾,影响着城市的市容市貌。近年来,有关“僵尸车”的投诉日益增多。“僵尸车”车主自私行径令人不齿,但我们更该反思,是谁让这些“僵尸车”钻了空子?治理“僵尸车”,该从何处发力?

  “僵尸车”问题的背后是微观环境下僵化治理的结果,是该关心路上状况和公共空间环境质量的角色出现了缺位或失灵。问题细分起来,可能未必全是交警的责任,有可能与派出所、城管或者社区也有关系。但在车体由来、事件因果不明的情况下,“僵尸车”的长期存在和对公众日常交通造成的困扰,必须有即时响应的解决机制,而不是非要先把责任分清。在这方面,所谓“九龙治水”的弊端就显露出来,谁也不出头,谁也不担责。如此之下,反倒不如重新确立一种激励机制,对率先处理“僵尸车”的部门予以奖励,也可以公开征集线索,给以奖励;还可以采用社会公开竞标方式,把“僵尸车”治理打包交给社会力量,让文明问题以市场方式得到根治。——张翼

  治理“僵尸车”,一方面可以通过公告通知车主,让其及时认领处置;一方面对超过公告时间点没有认领的车子,通过交通管理部门将其拖移到集中存放的地方。同时,加大对车辆报废的激励力度,对报废车辆给予一定的补贴,提高报废车辆的残余价值,用经济的杠杆来调动车主的积极性与自觉性。——曹建明

  为了鼓励车主更积极地处理“僵尸车”,相关部门不妨将“僵尸车”的处理同车主的某些权益相挂钩,以提高“僵尸车”的附加值。比如说,规定车主有该报废的车辆未及时报废的,则禁止其购新车入户。这样,就能倒逼一些车主尽快处理“僵尸车”。——王锦南

  破解清理“僵尸车”这一难题,不仅需要清晰明确的制度和条款,更需要的是知民心、顺民意的管理智慧。有的小区在关键位置设立“僵尸车”禁停标志,本着公正透明原则处理“僵尸车”,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大家公布,总共清理了多少废旧汽车,有多少能用的自行车,让业主了解情况,以取得业主的支持。这不失为好的办法和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海霞

  首先,要明确“僵尸车”的认定标准。交警、交通等职能部门,应当根据车辆持续停放时间或累计停放时间,出台“僵尸车”的认定标准。只要是被认定为“僵尸车”的车辆,职能部门就可按照有关治理“僵尸车”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其次,完善法律法规,以法律形式确定清理“僵尸车”的执法部门、执法权限、执法手段、执法形式等内容,并规定车主遗弃“僵尸车”的法律责任,提高车主遗弃“僵尸车”的违法违规成本,达到遏制遗弃“僵尸车”行为的目的。——何勇

  (来源:郴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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