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给了我生活的信心。”2018年11月的寒风有些刺骨,但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村民周某甲的心里却暖融融的。在安仁县检察院的帮助下,他收到了司法救助款,正准备给伤残的右腿做二次手术。周某甲说,将腿治好后,他还计划在县城找份手艺活干。
原本周某甲靠不锈钢加工手艺,在外地打工,每月有8000多元的收入,妻子也在安仁县城企业打工。2014年,夫妻俩在亲友的帮助下,东拼西凑在县城购买了一套房子,和两个儿子、母亲一起憧憬着未来的美好生活。
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在一场两辆摩托车相撞的车祸中,周某甲受了重伤,住院治疗10多万的费用让他负债累累,同时其右腿残疾还需继续治疗,二次手术费用2万元更没有着落。身体残疾的周某甲已不能再从事原来收入颇丰的技术活,家庭因此丧失了主要经济来源。然而,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肇事方,也是一名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帮扶对象,虽然被追究了法律责任,但在支付了部分住院费后就再无能力赔偿。一家人的生活状况就此改变。
出院后,周某甲拖着残疾的右腿来到广州一家亲戚的企业里做帮工,其报酬仅能维持自己的生活,每月断断续续维持着治疗。而妻子一个人打工的微薄收入主要负担家庭生活。因拿不出二次手术费,周某甲不敢产生走进医院治疗的念想。
安仁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后,多次到村组调查核实,并根据交通肇事案件的办理情况,依法向县委政法委提出申请,给予周某甲司法救助2万元。
“非常感谢政府的关心和慰问,谢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们家的帮助。”2018年11月12日,安仁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到周某甲家回访慰问后,他的妻子“羞涩糖果”发了这样一条微信朋友圈。
因司法救助收益的不只周某甲一人,灵官镇的周某乙也是受益者之一。
周某乙性格要强,丈夫在工地上打工因安全事故去世后,她凭着勤劳的双手耕种责任田地,抚育一双儿女生活、上学,眼看着儿女长大成人。然而,2012年6月的一天,儿子骑着摩托车搭乘女儿和准女婿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途中发生车祸,残忍地夺去了儿子和女儿的生命。
事故发生后,肇事方被追究责任,但因经济能力有限无法按判决全额赔偿。失去了亲人,与一双儿女共同居住的乡村老宅里却还有满满的回忆,让周某乙倍加伤感。她离开了乡村,孤身一人来到县城租屋居住,除了亲戚的有限帮助,没有任何生活来源。原本就有双肾结石和严重贫血的她,经受中年失去丈夫、子女的打击后,身体更加虚弱,隔三差五要到医院治疗。
在政府和社会的关心下,周某乙的户口已从农村转到了城里,住进了城东的廉租房,得到了社会低保民政救助。然而,由于案件赔偿没有兑现到位,加之失去儿女的悲伤,周某乙一次次到相关部门申诉、上访。
2018年5月,安仁县检察院受理其赔偿申诉,工作人员多次到周某乙原来、现在住地核实情况,走访村组、邻居、居委会和民政等部门,并结合案件情况和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呈报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给予5万元的司法救助。
2018年以来,安仁县检察院紧密结合检察职能,依法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促进和保障民生,为精准扶贫和社会稳定贡献了检察力量。(来源:安仁县文明办 通讯员 陈斌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