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文明办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郴州市“最美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启动2020年郴州市“最美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本次评选旨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诚信之城”建设,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不断提升全社会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
凡在郴州市范围内学习、工作或生活的人员均可参评。活动要求,参评人员需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信守承诺;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
各县(市、区)文明办和市直各单位择优推报。各县(市、区)推报2至3人,市直各单位推报1至2人,统一填写申报表,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市文明办。市文明办组织相关部门集中评议,征集有关部门意见,报市文明委领导批准,在市直新闻媒体公示后,下发表彰决定,颁发证书。随后,通过市直新闻媒体、郴州文明网、“文明郴州”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发布“最美诚信之星”事迹材料,进行宣传展示,讲好郴州诚信故事,传播郴州诚信文化,同时择优向上级部门推报,参评诚信之星和好人典型。(来源:郴州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