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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创文攻坚正当时 你我同行共创共享氛围浓
来源:郴州文明网       责任编辑:何 睿       发表时间:2016-11-04

  近段时间,笔者每次坐在公交车上,都能听到一些关于“创文”的公益广告:“郴州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欢迎您的支持与参与。”这是一种悦耳的声音,是我们家庭里的大喜事,是全体市民的骄傲和自豪,应当鼎力支持、积极参与,你我责无旁贷。

  倡导文明、追求美好,郴州人从来不甘落后。如郴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曾编辑出版发行《郴州市文明市民读本》,该书在序言中写道:“社会的文明,关键是人的文明,取决于市民的素质。要把郴州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开放城市,必须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1998年7月,郴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年”主题活动,要求全体市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让文明之风吹进千家万户,吹遍郴州大地。作为这次“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年”活动的参与者和见证人,我知道当时活动内容丰富,活动载体广泛,活动也的确开展得有声有色。如当时制定的《郴州市民公约》(讨论稿),共10条,第4条是“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美化市容、保护环境”,读来朗朗上口。同时制定了“郴州市文明市民基本条件”5条;“文明家庭基本条件”6条;“文明单位基本条件”7条;“文明系统(行业)基本条件”4条;“文明小区基本条件”4条;“文明街道基本条件”4条;“文明窗口单位基本条件”3条;“文明村镇基本条件”5条;“文明县(市、区)基本条件”4条。还明确了市容市貌管理门前“五包”,即包卫生达标、包绿化美化、包无乱张贴、包无乱设摊点、包人行道铺装和维修。当时,市县两级设立了“文明办”,开展了一系列督查、检查、考核、验收、知识竞赛、考试等活动。尤其是那首广为人知的《戒赌歌》,真是写得太好了,从“一切”到“十劝”,真还收到了“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效果。

  没过几年,市委、市政府又在郴州城乡广泛开展了以“和美”为主题的“文明卫生家庭、文明卫生楼栋、文明卫生社区(小区)”以及“和美校园、和美企业、和美街道、和美路段、和美边境”等创建活动。特别是2009年开展的市民素质大讨论,许多人仍记忆犹新。可见,郴州人追求文明和谐是马不停蹄的。

  城市文明取决于市民素质,这话一点不假。到如今,哪怕是绝大多数市民有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觉悟和热情,极小数市民的不文明行为,也会导致创建工作“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所以,我们的“文明劝导”活动仍在进行中,大街两旁、斑马线两端、红绿灯下,那些戴红袖套、举小红旗、吹哨子的义工或志愿者,他们正在劝行人过马路别闯红灯。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软”“硬”兼施。从“硬件”看,近年来,郴州市城区通过“城市大提质”运动,绿化、美化、亮化、硬化并驾齐驱,市容市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成绩有目共睹。但作为“软件”的市民素质,要达到创建成功的目标,恐怕任重道远。于是,大街小巷出现了一道道亮丽的“创文”宣传栏风景线。

  这些宣传栏随处可见,列举了“郴州市民十大不文明行为”,提出了“六破除、六树立”要求,广而告之“郴州市民八不准”;还有评选“道德模范”“最美郴州人”“郴州好人”“十佳文明市民”的基本条件;“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更是令人耳目一新。笔者感受到郴州“创文”标准并不是很高,市民要做到这些也不是很难。关键在于少数人的陋习已“冰冻三尺”。不信请您留心观察,身边一定还有翻越护栏穿马路的;一定还有乱吐乱扔、随处吸烟的;一定还有乱挂乱画乱贴广告等不文明现象。而“创文”的攻坚战就在于去除掉种种陋习。

  “创文”是郴州大事。文明和谐美好的城市形象,乃全体市民之宝贵财富。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凝心聚力,为了郴州的明天更美好而“树新风、破陋习”。(来源:郴州日报 通讯员 红豆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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