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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严明“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要求
来源:郴州文明网       责任编辑:丁圆圆       发表时间:2018-04-29

  “五一”、端午两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4月28日,郴州市纪委下发《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密结合当前全市开展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坚决纠正“四风”,勤俭、文明过节。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十个严禁”规定: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及各种有价证券;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使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及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和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踏青春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接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等利益关系人安排的旅游、度假、休闲、宴请等;严禁公款旅游,使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出入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搞“一桌餐”;严禁参赌涉赌、吸毒涉毒、酒驾醉驾。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把“五一”、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紧盯节假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及时将“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要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又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发挥模范示范作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将看齐意识体现到具体实际行动上,自觉执行纪律规定,带头接受监督,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切实树好榜样、做好表率。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招数。节日期间,要按照高频次、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要求,采取随机察访、现场查看、突击检查、个别访谈等方式,针对重点内容、重点环节、重点地区或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检查,集中发现查处一批违规用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公车私用等典型问题,及时释放信号。要强化执纪问责,畅通举报渠道,发动群众参与,加大问题线索督办力度,以“零容忍”政治态度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查证属实的问题,无论职务高低,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责任落实不力、监督检查不严,导致“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市纪委还公布举报方式,市民可拨打电话2876828、2871678或发邮件到邮箱czszfb12@163.com进行举报。(来源:郴州新闻网 记者 李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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